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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一盞燈
第84篇聊幾句裡面提到了惱人的色溫差問題,這篇就來聊聊空間設計中我對燈具規劃的想法。
照明設計是一門專業,2017年初有幸認識燈光設計師江佶洋先生,在幾個月的交流討論中,清晰化了我的照明設計架構,獲益良多。
考量大多數業主能分配在燈具的預算有限,因此在我的設計架構中,空間照明原則上分為基礎照明與功能照明兩類。整個空間以經濟實惠的基礎照明為主,如吸頂燈、間接光、崁燈等,負責提供空間照明基本亮度;而功能照明如櫃內(下)燈、吊燈、壁燈、桌燈、立燈等,為輔助使用所需的亮度。其中餐吊燈往往是多數業主選擇集中預算的重點燈具。
而軌道燈、投射崁燈則可以兼顧基礎照明與功能照明兩種功能,經濟實惠又方便。
但燈具的選擇除了上述兩類外,還與業主偏好與習慣高度相關:
視覺敏感度
每個人眼睛對光的敏感度不同,同樣的色溫,有人完全無法接受LED的光質感;有的人覺得軌道燈(不管有沒有裝擴散板)比崁燈刺眼,反之有人則是無法接受崁燈。
主觀偏好
有些人無法忍受「燈罩」,所以只能接受間接光;有的人討厭「在天花板上打洞」,所以無法接受崁燈;也有人因為無法接受天花板的線性分割,因此討厭軌道燈……青菜蘿蔔各有所好,勉強不來,一個住家的照明設計必須協調所有家庭成員,充分溝通下進行燈具類別的選擇。
對亮度的主觀需求
除了符合護眼標準,閱讀工作時需要的亮度之外,每個人對於「多亮才叫做亮?」其實非常主觀。有些人喜歡住家長時間維持低照度狀態,感覺比較自在、有安全包覆感;有些人則是習慣鎮日明亮的高照度狀態,認為昏暗的氛圍只會使精神萎靡不振。因此釐清「業主對亮度的主觀需求」是非常重要的工作,我喜歡約業主在不同時段到元居開會,利用每一次會議時間,請業主感受空間的亮度,再回饋他主觀上「太亮」或「太暗」的意見,我便可確實掌握到每個業主對空間亮度真實的需求。
喜歡活動式傢俱並且定期會調整傢俱位置
習慣定期調整傢俱,特別是調整餐桌位置,就不太適合選用餐吊燈。除非少數特殊的餐吊燈設計可彈性靈活調整高低,如繽紛森活居的德國餐吊燈。
否則一旦餐桌移位,絕大部分的吊燈會有撞頭的困擾,在空間中失去與餐桌的關係也會顯得突兀。
雖然軌道也可以安裝吊燈,滿足移動傢具同時移動吊燈的需求,但受限於軌道能負荷的重量,吊燈選擇上須注意材質,必要時需要利用天花板可承重的位置輔助掛件協助支撐燈具重量。
空間整體調性雖然在設計時便確立方向,但關鍵燈具卻可達到微調、聚焦的效果。同樣都是簡約大氣的主體空間,依照業主的個性偏好,搭配不同風格的主燈,從溫馨活潑、俐落簡練到帥氣直爽,可說是畫龍點睛,一點不為過。